《论语》称:“见得思义,见利思义,义然后取。”就是说财物来了,利益来了,权位来了,首先要问“应得吗?该得吗?可得吗?”若非取之有道,恐怕后患无穷。
一生中,若能将多余的钱财嘉惠布施于世,或善用权利,造福乡梓、社会,都是最佳的义行。
儒家思想中有“济人利物”的话,物字不只是指动物、植物、矿物。在古代的物包罗很广,等于现代语“这个东西”的“东西”,是一个抽象名词。
利物足以和义的利物,意思是我们人类应该利物、用物,而不被物所用。
利物,就是使他人得利,就足以对得起别人对自己的奉献了。用一句直白好像还看上去还有点不雅的话说就是“要利他,做对社会有益的,这样就可以对得起吃的粮食或羊肉了。”
义,由“我”和表善祥之意的“羊”组成,意为我善良,深深含着人性本善之义,此正说明义乃与生俱有的德行。因为义是道德的准则,是立身处事的依据,是顺乎天道自然的法则。由此可知,义乃一切道德之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