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斋遗书》

《鲁斋遗书》共8卷,《附录》2卷。元代许衡撰。许衡,号鲁斋,故以名集。许衡一生既是元代大儒,又一直高官在身,“道学君子”位居相位者。

此编是他一生著述的汇总,由其七世孙婿郝亚卿初辑,河内教谕宰廷俊继成,何塘为之做序,嘉靖四年山阴萧鸣风校刊于开封。萧鸣风作序,初名《鲁斋全书》,但因先生之书,尚有散佚,不敢称全,遂终以遗书为名。

《鲁斋遗书》首为《语录》,第二卷为《小学大义直说》、《大学要略》、《大学直解》,第四卷分上、下,上为《中庸直解》,下为《读易私言》、《读文献公揲蓍说》及《阴阳消长》一篇,第五卷为奏疏,第六卷分上、下,第七卷、八卷为诗乐府;《附录》二卷为像□诰敕之类及后人题识之文。

《鲁斋遗书》书中全面反映了许衡的儒学思想。他认为,在未有太极之前,道已独立存在,道生出了太极;宇宙的本原是道,道生太极,则太极是理,理生一气,一气分阴阳,判为天地;有了天地,就有了人和万物;人是万物之灵,承天履地。显然,许衡的宇宙观是在承袭朱熹的陈言,是道地的客观唯心主义。

在《语录》中,他谈到了理与天与物的关系显然具有唯物主义因素。

但在阐述理出于天,还是天出于理时,和陆九渊的说法-样,把心能反映天地说成了心就是天地。

许衡认为元朝的统治者应该继续继承孔孟道统,在上忽必烈的《时务五事》中,他推销的“汉法”则是儒家传统的仁义、王道、德政,指出得天下之道是“爱与公”。

针对蒙古贵族统治下人分四等的政策,他告诫统治者应该做到“天下一家,一视同仁”,如此,才能达到君民之间的稳定,以利于长治久安。

在天理与人欲的问题上,许衡基本上重复宋儒的陈言,但措词与解释稍有不同,他认为性是天赋,得自天命,也就是宋儒的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

综合而言,许衡对程朱理学没有更多、更新的贡献,但却使程朱理学的余泽延续至有元一代,而许衡平生之议论宗旨,则全赖此编以存。

《鲁斋遗书》明正德刊本作7卷,正德十三年刊本作10卷,万历刊本作11卷;清有《四库全书》本,乾隆五十五年怀庆刊本作1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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