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是我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这句话是“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
但《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却未在其后作出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而可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
东汉郑玄最早为格物致知作出注解,而自从宋儒将《大学》由《礼记》独立出来成为《四书》的一部后,格物致知的意义也就逐渐成为后世儒者争论不休的热点议题,以至于今。
现在社会上关于格物致知的流行诠释是根据南宋朱熹学说的部份观点,认为格物致知就是研究事物而获得知识、道理。
《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发行的第五版将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