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与新乐府运动

所称新乐府,是相对古乐府而言的。这一概念首先由白居易提出来。其特点是自创新题,咏写时事,体现汉乐府的现实主义精神。新乐府运动是唐代中叶发生的一起诗风改革运动,是儒家文艺思想与唐代中叶的社会需要相结合的产物。

唐朝贞元、元和之际,广大地主士大夫要求革新政治,以中兴唐朝的统治。在这股浪潮的推动下,白居易、元稹等诗人主张恢复古代的采诗制度,发扬《诗经》和汉魏乐府讽喻时事的传统,使诗歌起到“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作用。

在《新乐府序》中全面提出了新乐府诗歌的创作原则,要求文辞质朴易懂,便于读者理解;说的话要直截了当,切中时弊,使闻者足戒;叙事要有根据,令人信服;还要词句通顺,合于声律,可以入乐。

白居易、元稹等诗人或“寓意古题”,或效法杜甫“即事名篇”,以乐府古诗之体,改进当时民间流行的歌谣,积极从事新乐府诗歌的创作。

新乐府运动的精神,为晚唐诗人皮日休、聂夷中、杜荀鹤所继承。皮日休的《正乐府十首》和《三羞诗》,聂夷中的《公子行》,以及杜荀鹤的《山中寡妇》、《乱后逢村叟》,深刻地揭露了唐朝末年统治者的残暴、腐朽和唐末农民战争前后的社会现实。

从新乐府运动的宣称要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到新乐府诗歌的特征,人们可以看到,这场运动是在儒家思想主导下进行的,它把儒家思想与文学艺术紧密结合,与社会现实相联系,从而使儒学的政治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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