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是东亚古代教育制度有别于官学的另一种教育系统,是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
我国最早的官办书院开始于唐朝,为开元六年唐玄宗所创设的丽正脩书院。宋代书院的兴起是始于范仲淹执掌南都府学,特别是庆历新政之后,在北宋盛极一时,这时候出现了四大书院的说法。到了南宋更盛,成为理学书院。
元朝时书院制度更为兴盛,专讲程朱之学,并供祀两宋理学家。明朝初年书院转衰,直至王阳明出,书院再度兴盛。
随后书院因批评时政,遭当道之忌,明世宗、张居正皆曾毁书院,尤其是东林书院事件,魏忠贤尽毁天下书院,书院乃大没落。
满清入主,对书院所保存的元气,犹有馀悸,继续抑制书院。雍正十一年,正式明令各省建书院,改采鼓励态度,书院渐兴;唯不分官立私立,皆受政府监督,不复宋元时的讲学自由。
直至戊戌变法,全国的书院全部消失。自民国年代起在香港、台湾均有不同学校称作书院,但已与古代的书院有所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