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武宗正德三年,心学集大成者王守仁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所称“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
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思想包括以下两层意思。
1.知中有行,行中有知。
王守仁认为知行是一回事。从道德教育上看,王守仁极力反对道德教育上的知行脱节及“知而不行”,突出地把一切道德归之于个体的自觉行动,这是有积极意义的。
因为从道德教育上看,道德意识离不开道德行为,道德行为也离不开道德意识,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
道德认识和道德意识必然表现为道德行为,如果不去行动,不能算是真知。王守仁认为:良知,无不行,而自觉的行,也就是知。这无疑是有其深刻之处的。
2.以知为行,知决定行。
王守仁认为,道德是人行为的指导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动是达到良知的工夫。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意念活动是行为的开始,符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是良知的完成。